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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酒后学车被交警查出该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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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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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6 17:33:32
     21日晚上9时30分,一辆桑塔纳教练车被民警拦下。

           开车的是一名中年男学员,坐在一旁陪同的教练告诉民警:“我们到九江大道练车。”九江大道是规定的学车路段。

    “你是不是喝了酒的?”靠近驾驶室的民警蒋欢隐约闻到男学员有一股淡淡酒味。

    “没有。”男学员一开口,飘出酒味。

      随后,男学员两次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分别为36mg/100ml和3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男学员叫周某,合川区人,今年42岁。周某被民警带回接受调查。

      昨天,记者联系上路正驾校教练苏某。苏某证实当晚情况,他回忆:“他来找我已是晚上,学员要求打卡练车,我是正常工作,看不清对方脸色,而且我有鼻炎,根本没闻到酒味,才让他上路。”

      “我当了多年教练,从没遇见学员酒后开车,我们驾校手册也严令制止。”苏某说,要是知道学员饮酒,不会同意上路。

      目前,九龙坡区警方已联合运管部门商议,尽快对周某作出相应处罚。记者从路正驾校获悉,驾校已对周某停课,等候警方处理结果。

      按照相关规定,像周某这样的学员驾驶教练车必须由教练陪同,出现违法行为都由旁边的教练承担。也就是说,周某此次酒驾应该由教练苏某埋单。警方经过调查认为,苏某的确对周某的喝酒行为不知情,如果对苏某进行处罚,不合符人性化执法。

      一种是无证驾驶,但他驾车时旁边有教练,属于学车时期,不能处罚。第二种是酒驾,但去年1月1日施行的新交规规定,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处罚,是针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所以这也行不通。

      重庆轩正律师事务所周永强律师强调,如果学员是醉酒驾驶,那么,身为驾校教练明知学员醉酒驾车不加以阻止,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对于该学员喝酒之后学车的行为,到底该怎么处罚,还有待运管部门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