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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交警一晚查获28人无证驾驶
  • 风萧萧兮
    风萧萧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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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8/22 10:31:51

    8月的第一个晚上,宿迁交警对乡镇道路上酒驾、醉驾及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大规模集中整治。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在执行整治活动的一个晚上就查获28人无证驾驶。意味着,有28位驾驶人将面临2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以及被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提供机动车给这28位驾驶人的车主,同样也将面临2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以及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说到无证驾驶,很多朋友可能都不能够准确地理解这个概念,或者说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对它的定义范围。之前就有朋友问小编,说自己有驾驶证,但是开车的时候忘记带了,是不是属于无证驾驶呢。小编很明确地告诉大家,这种情况不属于无证驾驶,属于另一种情形“未携带”。不过两者同属违法行为,只是处罚程度不同,后者会被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暂扣机动车,提交驾驶证之后机动车返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无证驾驶大致分为这三种情况。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很多学车的朋友可能没有注意到,新颁布实施的公安部139号令,对学车过程中的上路驾驶行为也做有规定。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九十三条之规定,以下四种情况也将被归类为无证驾驶,惩罚也是一样的。

    1、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2、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3、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4、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