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肇事驾照被吊销 男子无证驾驶被拘留
8月31日下午,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在盐城西收费站开展百日整治行动时,查处一起因驾驶证被吊销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的王某某被处以罚款并拘留十日。
当日下午16时10分,民警还凯、杨星在盐城西收费站进行日常勤务时发现在不远处一辆刚从高速匝道口驶下的苏HZ8***小型轿车停了下来,驾驶人员与乘车人员正准备互换。发现这一情况,民警警觉起来,随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驾驶员王某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王某某辩称自己驾驶证忘带了。后民警经查询发现王某某在2015年7月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同时11月份被亭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一年半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吊销驾驶证并终身禁驾!已经终身禁驾的王某某竟然又开起了车,其行为已涉嫌无证驾驶,民警随即将王某某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经民警询问,王某某交代:当天下午王某某驾驶苏HZ8***的小型汽车和公司同事徐某某等从姜堰返回盐城,在盐城西收费站下高速时,看见收费站有民警执勤,自知无驾驶资质的王某某就把车停在收费站广场准备换徐某某驾驶,没曾想还是在停车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发现了。
据了解,王某某因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等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被罚款1250元,行政拘留十日,并于当日送市拘留所执行。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车辆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汲取教训,手续齐全后再驾驶机动车,不要违法操作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