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男子驾照吊销被查出 交警队开溜迁出案中案
交通肇事就要知错认罚,然而有的人不仅逃避处罚,即使被缉获了,仍不老实交代问题还脚底抹油开溜,结果还是逃不出“法网”。目前肇事司机曹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公安交警部门行政拘留。
驾照满分开车被查获
当日20时许,高速三大队执勤民警杨修海等人在新扬高速泗洪收费站开展华东片区高速公路第三次区域联动整治,对一辆SUV越野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车辆的男子神情慌张,言语含糊不清。民警随即对其驾驶证信息进行排查对比,发现曹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居然被记满了19分。民警随即扣押车辆并将曹某带回大队核实情况。
做贼心虚开溜被擒
在高速三大队,当曹某发现办案民警联系相关部门查询其个人信息时,做贼心虚居然连车和驾驶证都不要了,偷偷离开了交警大队。当民警发现曹某不见后,找遍了能找的地方,也没有找到曹某的踪迹。于是民警询问了同车乘坐的女子,获取了曹某的联系方式,联系曹某手机时一直在通话中。民警又让同车女子联系曹某,可该女子称联系不上曹某,并以要回家为由慌慌张张欲离开大队。
民警见该名女子神情慌张,并且在询问时这名女子一直在打电话,想必是曹某与女子联系约定见面的地点。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驾驶一辆车尾随跟踪女子,追随约两公里后,发现该名女子果然正在等待曹某。于是民警耐心蹲守,没过多久曹某便自投罗网。
案中案案情真相大白
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能让曹某弃车丢证而逃?民警通过对曹某身份调查发现,原来在今年3月份曹某驾驶车辆在运河路撞伤行人并驾车逃逸,驾驶证因其逃逸被一次记满12分,加上之前违法记录曹某驾照已经累计记满19分。目前,曹某因涉嫌肇事逃逸,公安交警部门对曹某处2200元罚款并拘留10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规定:机动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于15日以下行政拘留;根据第3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