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年起降允许小车驾照直考
今年1月29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发布,就以其携带众多车驾管便民措施,受到市民点赞。自4月1日,新政实施至今已近两月。昨日,深圳交警局车管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政推行情况通报,详解十项便民福利包。新规实施以来,深圳交警局车管所部分业务办理量激增,深圳交警升级互联网+政务,星级用户网上平台再添4项业务。
新规最大的亮点当属为市民砍掉了不少坎儿。深圳交警局车管所考试科副科长徐瑛杰介绍,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此外,提供居住证的要求也被取缔。139号令规定,“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办理初次申领、境外换证、军警换证、取得校车资格业务中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徐瑛杰指出,“虽然深圳不在首批名单内,但到2017年将全国推广,深圳也将按照要求逐步落实。”
除新规本身带来的利好外,深圳交警再增4项网上办理业务,让市民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徐瑛杰介绍,“4月7日起将所有信息单打印共4类业务‘搬到’网上车管所在线自助打印,分别为无车证明、驾驶人信息单、机动车信息单、驾驶人安全事故信用表等4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