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在改革落实真空期应注意什么
驿享驾考 2016/4/5 10:47:13
改革落实真空期是指顶层设计已经构建后至落实的这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许多驾校高管、教练员纷纷询问驾考改革的有关问题,无法一一回答。现根据作者了解的情况,汇总于此,以满足朋友们的要求。
一、应当注意改革是全面的
即不是某一项改革。因此,当你知道或从上级获得某一项信息时,应当去全面地认识。不要独立地去认知。比如有些人从驾考部门获知“不用学时了”。你应当知道国办发〔2015〕88号有句话“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其次你还应当知道这是谁说的?什么时段说的?因为,每一个部门的改革项目和内容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一位管理人员也不可能能全面掌握国家所有改革的项目。学时问题是驾培管理部门的事情,而且恰逢改革之中。往往得到一点信息,可能以偏概全、一叶障目。因此,一些信息具有一定局限性和时效性。应当全面理解,从顶层决策去找答案。
二、应当知道改革进程
前一段时间作者已经提供过一个《全国三年驾培驾考改革试点时间是如何安排的?》。2016年上半年主要应知道以下内容:
1. 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
2.要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2016年研发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评判系统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监管系统。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公安部确定的28个试点地市,要在2016年3月1日前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其他地方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
4.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
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驾驶培训机构安装使用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未安装计时培训系统的驾驶培训机构,要结合标准的修订,加快工作进度,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实现培训信息电子化传输。
6.2016年4月1日起,自学直考试点城市开始试点。其他城市不得试点。
三、应当注意做好准备
1.学习驾考驾培改革精神很重要
这次改革,事项多、涉及部门多、涉及人员多。许多人咨询问题,也是互相“穿堂”。比如,自学直考怎么刷学时?其实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中,“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要求指导自学人员学习,真实记录学习过程,监督自学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通行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其中有“参照”二字需要体味。只是参照学时规定,没有像驾校那样必须刷学时。这是二者不同之处。对于那些想投机取巧的人,自学直考的这些规定不是硬性的,正好有投机之处。因为是试点,暂且这样。但有一个问题在这里,就是考试成效问题。如果自学直考的考试结果与驾校基本相同,自学直考提供的“真实记录”也就算真实了。如果与驾校考生考试结果相差甚远,自学直考提供的“真实记录”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了。试点吗,管理部门将会有后续对策。
2.姿态决定未来
对改革持有的态度很重要。积极和消极的相差甚远。对改革精神积极学习,了如指掌。第一时间做出对策,对你驾校发展无疑会抢到先机。如果消极对待。等到完全明白过来后,大势已去,落后已成定局。这段时间,正是管理真空期。因为前期虽然国务院、各部委已经下发或联合下发改革文件,但各部委具体落实措施正在下发尚未执行或尚待研究之中。咨询管理部门,大多知道不多或知道不全。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也正是驾校再图发展的潜伏期。
3.支持改革与坚守定位
支持改革,这是每一位当事者应当保持的态度。但如何支持改革,是一个问题。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其目的就是深化市场经济改革。作为市场主体,应当一如既往地坚持市场定位,发挥主体作用才是。但作者前几天发现南京等有些地区有些驾校将科目二场地“主动”让于自学直考。不反对,驾校作为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但在改革措施尚未落实之际就“引狼入室”,不能不考虑所带来的后果。毕竟,自学直考和驾校培训是两个既互相对立又有联系的以是否盈利为分界的不同考取驾照方式。二者是否交互,如果交互、能渗透到什么程度,是二者管理部门之间的问题。在改革真空期,为了自身利益,擅自作出有违改革精神,甚至导致未来改革成败、市场崩盘的举动不能不令人警惕!使作者联想到在很早之前写过的《关乎驾培行业生死存亡的四个危机》中,南京大屠杀中的片段。二千多国人被几个日本人活活杀死,除了痛恨日本侵略者之外,更值得警惕的是“国人的聪明”。
4.改革试点意味着失败有可能性
按照以往的习惯,我们应坚决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本次改革,是“试点”。所以应当注意有些环节修改、调整的可能性。昨天看到一则新闻,自学直考训练路线公布并实施后,扰民及安全隐患较多,管理部门决定调整训练路线。
在这段时间内,许多驾校高管、教练员纷纷询问驾考改革的有关问题,无法一一回答。现根据作者了解的情况,汇总于此,以满足朋友们的要求。
一、应当注意改革是全面的
即不是某一项改革。因此,当你知道或从上级获得某一项信息时,应当去全面地认识。不要独立地去认知。比如有些人从驾考部门获知“不用学时了”。你应当知道国办发〔2015〕88号有句话“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其次你还应当知道这是谁说的?什么时段说的?因为,每一个部门的改革项目和内容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一位管理人员也不可能能全面掌握国家所有改革的项目。学时问题是驾培管理部门的事情,而且恰逢改革之中。往往得到一点信息,可能以偏概全、一叶障目。因此,一些信息具有一定局限性和时效性。应当全面理解,从顶层决策去找答案。
二、应当知道改革进程
前一段时间作者已经提供过一个《全国三年驾培驾考改革试点时间是如何安排的?》。2016年上半年主要应知道以下内容:
1. 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
2.要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2016年研发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评判系统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监管系统。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公安部确定的28个试点地市,要在2016年3月1日前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其他地方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
4.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
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驾驶培训机构安装使用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未安装计时培训系统的驾驶培训机构,要结合标准的修订,加快工作进度,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实现培训信息电子化传输。
6.2016年4月1日起,自学直考试点城市开始试点。其他城市不得试点。
三、应当注意做好准备
1.学习驾考驾培改革精神很重要
这次改革,事项多、涉及部门多、涉及人员多。许多人咨询问题,也是互相“穿堂”。比如,自学直考怎么刷学时?其实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中,“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要求指导自学人员学习,真实记录学习过程,监督自学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通行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其中有“参照”二字需要体味。只是参照学时规定,没有像驾校那样必须刷学时。这是二者不同之处。对于那些想投机取巧的人,自学直考的这些规定不是硬性的,正好有投机之处。因为是试点,暂且这样。但有一个问题在这里,就是考试成效问题。如果自学直考的考试结果与驾校基本相同,自学直考提供的“真实记录”也就算真实了。如果与驾校考生考试结果相差甚远,自学直考提供的“真实记录”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了。试点吗,管理部门将会有后续对策。
2.姿态决定未来
对改革持有的态度很重要。积极和消极的相差甚远。对改革精神积极学习,了如指掌。第一时间做出对策,对你驾校发展无疑会抢到先机。如果消极对待。等到完全明白过来后,大势已去,落后已成定局。这段时间,正是管理真空期。因为前期虽然国务院、各部委已经下发或联合下发改革文件,但各部委具体落实措施正在下发尚未执行或尚待研究之中。咨询管理部门,大多知道不多或知道不全。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也正是驾校再图发展的潜伏期。
3.支持改革与坚守定位
支持改革,这是每一位当事者应当保持的态度。但如何支持改革,是一个问题。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其目的就是深化市场经济改革。作为市场主体,应当一如既往地坚持市场定位,发挥主体作用才是。但作者前几天发现南京等有些地区有些驾校将科目二场地“主动”让于自学直考。不反对,驾校作为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但在改革措施尚未落实之际就“引狼入室”,不能不考虑所带来的后果。毕竟,自学直考和驾校培训是两个既互相对立又有联系的以是否盈利为分界的不同考取驾照方式。二者是否交互,如果交互、能渗透到什么程度,是二者管理部门之间的问题。在改革真空期,为了自身利益,擅自作出有违改革精神,甚至导致未来改革成败、市场崩盘的举动不能不令人警惕!使作者联想到在很早之前写过的《关乎驾培行业生死存亡的四个危机》中,南京大屠杀中的片段。二千多国人被几个日本人活活杀死,除了痛恨日本侵略者之外,更值得警惕的是“国人的聪明”。
4.改革试点意味着失败有可能性
按照以往的习惯,我们应坚决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本次改革,是“试点”。所以应当注意有些环节修改、调整的可能性。昨天看到一则新闻,自学直考训练路线公布并实施后,扰民及安全隐患较多,管理部门决定调整训练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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